关于举办教职工书画比赛的通知
为了充分展示我校教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艺术素养,进一步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,增强凝聚力,共创和谐人文环境。经研究决定,举办教职工书画比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参赛对象 我校全体教职工。 二、比赛项目:书法、绘画 三、作品参赛项目及要求: 1、书法作品:软硬笔均可,字体不限,草、篆书请附译文。软笔书法要求不超过4尺宣纸,硬笔书法规格不小于16K纸。 2、绘画作品(包括中国画、水彩/水粉画(丙烯画)、版画、油画或其他画种):中国画不超过4尺,其他绘画作品尺寸均不超过对开。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。 3、参赛作品需在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、科室、作品名称。 四、其他说明 1、参赛作品须内容健康向上,反映现实生活,体现时代精神。 2、每位参赛者选送书法类或绘画类1件作品,。 3、参赛作品在12月4日前上送,本次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,获奖作品将用于展出。 五、奖项设置 作品分二类进行评选:书法类、绘画类。届时教务科组织评选。
教务科 2015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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